株洲市物协讨论《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议稿)》
2016年12月20日,株洲市物业行业组织有关人员讨论《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议稿》,株洲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书记、副处长张建都,副处长邢民、省物业专业委副主任、株洲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马文新、协会秘书长夏建雄及物业企业负责人共20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马文新会长主持。他说,根据株洲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处长陈琪的要求,株洲市物协组织讨论《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议稿》,陈琪处长因局里会议不能参会,张建都书记、邢民副处长都来参会,说明市物业处的高度重视。所以,请各位老总认真讨论,请夏建雄秘书长做好记录及整理好,一同交市物业管理处审定,再上报省住建厅。
根据各位参会人员的发言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议稿》放到各市州发动讨论,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使《条例》更完善,这是一件大好事。二是关于恶意欠费业主将来进入社会征信系统,在贷款、出国等方面进行限制,这一举措对物业行业是个支持。三是个别业委会成员不按法规办事,建议加强培训、持证上岗,并加大处罚力度。四是物业行业诚信自律建设要有硬措施,特别是对于个别物业企业恶性竞争的行为,要有通报批评或采取其他处罚手段,使行业更加规范。五是行政部门执法进物业小区的工作要加强。物业企业只有劝说权,没有执法权,对于违规装修、强占公共部位等行为,物业反复劝说后仍无效时,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报告后,要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小区的和谐稳定。
最后,张建都书记和邢民副处长要求各位:散会后,大家若有建议补充,可尽快反馈给市物业处或市物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