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组来株洲调研
2017年7月20日,省人大常委、环资委主任邹学明,副主任姜玉泉、胡安平等领导来到株洲进行《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
上午,立法调研组在株洲市人大副主任冯建湘陪同下,先后来到荷塘星城、湘水湾等住宅小区进行实地考察。
下午,在株洲市人大会议室召开了专门的立法调研座谈会。会议由市人大副主任冯建湘主持。我市房产局副局长刘波、物业管理处处长陈琪、副处长邢民、张建都,我市物业协会会长马文新,执行会长杨运件,企业代表文虎龙、夏建雄参加会议。
株洲市物业协会会长马文新代表行业发言。他说:省立法调研组来株洲进行物业管理的立法调研,这是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物业行业的鼓励和鞭策。省《条例》七章65条,内容丰富全面,有许多创新和亮点,但是,由于物业管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调整的法律关系太多,所以有需要补充完善的地方。比如:关于物业用房,15年前省《条例》就规定按小区总建筑面积的3‰-5‰提供,可是这次《条例》按照2‰。这不合理,是倒退。另外《条例》中必须把业主是什么,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要表达清楚。如果业主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自觉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和制度,不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不按规定缴纳维修资金,那么物业管理活动将会寸步难行。总之,我们建议省《条例》应该在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框架下,结合本省的特点细化补充。使之更具有指导性、操作性、权威性。
参加会议的省市人大代表、业主代表及城管局、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技术监督局的领导也发言发表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