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投诉
您当前位置:株洲市物业管理协会 >> 协会频道 >> 咨询投诉 >> 法律咨询顾问 >> 浏览文章

小区物业有权利不让行人经过该小区吗

2013-1-24 23:47:16 本站原创 佚名 【字体:

有权利,作为小区受委托进行管理的执行人,可以代为主张业主的利益,主要是为了保障小区内相对封闭管理,以维护小区内的安全和秩序,毕竟小区属于业主共有财产。这与以前所谓的“此山是我开”有着本质区别。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2011-2012 株洲市物业管理协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