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关于开展物业行业演讲比赛的通知 |
作者:雷蕾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3/5/31 9:53:15 文章录入:admin |
|
为加强物业行业的正面宣传,促进业内交流,提升行业正能量,引导行业为构建和谐株洲、幸福株洲、美丽株洲做出积极贡献。株洲市物业管理处与株洲市物业协会联合举办“我骄傲—我是物业人”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一、比赛内容与时间 1、内容:以“我骄傲—我是物业人”为主题,结合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开展亲情服务,建设和谐社区,树立良好形象等实际,宣传行业好人好事,提升行业正能量,演讲内容自选,演讲题目自拟。 2、时间:2013年 7月 18日 3、地点:根据参赛人数另行确定 4、参赛人员:各物业管理片区工作小组推荐代表参赛,从业人员也可自行报名参赛。 5、奖励办法: 一等奖一名,奖金800元; 二等奖两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三名,奖金300元; 参赛优秀奖:10名,各奖200元。 二、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5月30日至6月5日) 1、本次演讲比赛将在协会网站及行业QQ群广而告知。 2、物业管理片区工作小组组长单位通知各组员单位。 第二阶段:报名阶段(5月31日至6月9日) (一)报名形式 1、以市区物业管理片区工作小组为单位推选选手并予报名(每组报名选手不少于1名,不超过3名)。 2、物业企业员工也可自行报名参与。 3、报名咨询电话:22331265 李跃进、雷蕾 (二)选手要求 1、形象健康、举止自然、端庄。 2、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 3、具备较强的演讲能力 4、主题突出,内容感人 演讲内容需突出物业管理主题 第三阶段:比赛阶段(7月18日) (一)比赛环节 1、时间:演讲限时8分钟,超时酌情扣分。 2、选材:内容要以弘扬物业人良好风貌和先进事迹为主。 3、参赛选手原则上要求脱稿。不脱稿的扣3分。 (二)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成立评判委员会,对选手成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实行百分制,具体标准如下: 1、演讲内容(30分):主题突出,内容真实感人,结构完整清晰等。 2、语言表达(30分):普通话标准,声音宏亮清楚,语调和语速与演讲内容有机配合,声音与情感有机结合等。 3、演讲表情(20分):表情自然并与内容有机结合,声情并茂,感染力强,动作与手势恰到好处等。 4、仪表仪态(10分):仪表端庄,服装整洁大方,讲究礼仪。 5、其他(10分):时间控制,出入场,演讲效果,创意及有关内容。 三、比赛组织及要求 1、分工安排: 组织协调:马文新、邢民 会场组织:夏建雄、李跃进、 活动主持:雷蕾 评委:9人,待定。物业处3人、企业代表6人。 摄影:刘维 2、赛场纪律 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讲普通话。
株洲市物业管理处 株洲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3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