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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协组织讨论《株洲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草案)》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6/11/14 9:33:48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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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0日,株洲市物业管理协会组织讨论《株洲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草案)》,株洲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书记、副处长张建都、原处长朱志,株洲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马文新、秘书长夏建雄、副秘书长刘维、株洲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院院长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马文新会长主特会议并首先发言,经过市政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房产局物业处、市物业管理协会的共同努力,《株洲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已经出台,这是一件关注民生的大好事。我们今天召集会议进行讨论,主要是希望市政府出台的《株洲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更加全面科学、更具有指导性、操作性。 株洲惠洁物业董事长曹文杰发言,《株洲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写得比较细,但对于电梯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发证单位要明确,并要及时组织培训。株洲振桓物业总经理刘云湘发言,《株洲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草案)》的出台,对防止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有重要作用,同时我建议对电梯的抢修,在动用维修资金方面要特事特办,尽量要快!朱志处长说: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对物业企业资质进行处理是没依据的。张建都书记说,请协会尽快把意见反馈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便于他们再次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