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的劳动用工,规避各类风险,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以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向前发展。经研究,特通知如下:
特此通知,望各物业企业遵照执行。
株洲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