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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协组织讨论《株洲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7/3/13 14:50:16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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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9日,株洲市物业管理协会组织片区组长在市物协办公室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市物业服务收费办法(草案),市物业管理处副处长邢民、管理科科长张志刚,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马文新、副会长杨运件、黄鹏、欧军良、秘书长夏建雄、副秘书长刘维、雷蕾及十五个组长共计二十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马文新主持。 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拟出台《株洲市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会上,大家畅所欲言,提出如下建议: 一、首先,标题应为株洲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应把城区二个字去掉,因为还有县及乡缜的物业管理; 二、迟交物业费的要收取3‰的违约金;这是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的 三、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按照90%收取;.以前省市文件都是这样规定的,况且物价在上涨,只能执行90%,不能降。 四、株洲公共性服务收费等级应分为五级;方便业主选择。 五、装修垃圾清运处理费2.5元/平方米偏低,拆墙垃圾清运费应明确价格,建议拆墙的垃圾清运处理费按50元/平方米标准收费; 六、建议出入证件工本费提高为10元/本; 七、装修押金建议增加别墅3000元/户; 八、文件中应加一条:随着每年最低工资出台,服务成本增加,物业费收费标准相应向上调整,以保障物业企业正常开展各项服务工作。 九、应召开听证会,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最后,市物业管理处副处长邢民作了总结讲话:这个会开得很好,大家针对文件讨论稿做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十分有理的建议。希望协会将建议整理好,我们下周与市发改委价格科的同志交流,力争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收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