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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举办物业管理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0  更新时间:2019/6/24 16:14:40  文章录入:admin

    

    2019年6月21日,由株洲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石峰区人民政府、市物业管理协会联合举办的物业管理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在石峰区政府报告厅开班。湖南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付红科长、市住建局物业处副处长邢民、张志刚、石峰区政府副区长朱斌、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马文新,来自城市各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石峰区各街道、社区负责人及物业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石峰区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廖荣武主持培训会。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副处长张志刚在开班仪式上指出:为了加大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专业知识的宣传、学习力度,提升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努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业主满意度,我们联合石峰区人民政府举办这期培训班。培训老师是省住建厅、市住建局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多年的资深专家和领导,希望参培人员珍惜机会,认真学习。

    石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朱斌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物业管理工作做好,是落实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建设的重要抓手;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努力提升业主的幸福指数;三是要扎实抓好三供一业、老旧小区改造、业主大会的指导等工作,促进物业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付红科长围绕《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联系各地有关实际情况,认真逐条进行了解读。他说:《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共有八章七十四条,有项目经理人制度、业主大会制度、物业前期招投标制度、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的使用与维护制度等许多亮点,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不断实践,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市住建局物业处副处长邢民,就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的自治管理进行了宣讲。他说:要落实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建设的各项工作,在做好专业化物业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要把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的自治管理做好,这些小区规模小、设施老化,专业物业公司不愿进入,所以就只能依托街道、社会组织成立业主大会,进行自治管理,以此来提升业主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