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物业管理协会是由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事业、科研、教学等单位和专业人员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在株洲市民政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单位,主要职责是“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在政府和企业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一直以来,协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的作风,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广泛开展物业管理理论研究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调研,组织行业协调、开展交流、评比和推广先进经验,组织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供物业管理政策咨询、信息及相关服务,及时反映行业诉求,规范行业行为,对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推动行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面对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协会将以其规范的组织形式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着眼行业发展战略的需求,立足行业服务和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