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须知
一、 本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申请人一经批准,成为本会会员。
单位会员:具有独立的民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经营管理及与其相关的企业单位。
个人会员:热心物业管理事业,并有一定实践经验,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注册物业管理师、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或有关机构负责人。
二、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 自愿交纳会费和参加行业活动;
(三) 自愿遵守物业管理行业诚信自律公约等规章制度。
三、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秘书处办理入会手续;
(三) 市物协发给会员证。
四、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二) 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承担本会委托的任务;
(三) 主动向本会提供有关情况、经验和调查研究资料,反映问题和意见;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七、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